目 录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芦溪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芦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以及其他应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各类申诉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五)管理本院的人员、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六)结合审判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七)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芦溪县人民法院。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决算公开表)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a9a9a710ce9b6662&class=enclosure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97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6.4万元,较2018年减少73.27万元,下降2.41%;本年收入合计 2886.4 万元,较2018年减少95.86万元,下降 3.2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05.01万元,占86.79%;其他收入 381.39万元,占13.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97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00.17 万元,较2018年减少72.09万元,下降2.43% ,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 72.63万元,较2018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执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10.8万元,占90.02%;项目支出289.37万元,占9.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35.87万元,决算数为 290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6.43万元,决算数为 27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7%,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及武功山旅游法庭建设项目未完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34万元,决算数为7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功能科目统计仅包括财政负担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91万元,决算数为 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8%,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功能科目统计仅包括财政负担数。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19万元,决算数为 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功能科目统计仅包括财政负担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7.8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2.78万元,较2018年增加153.71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1.41万元,较2018年减少129.58 万元,下降17.25%,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3万元,较2018年减少529.41万元,下降89.45%,主要原因是:奖金归集至工资福利支出统计。
(四)资本性支出201.26万元,较2018年减少249.1万元,下降55.31%,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等购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8万元,决算数为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7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6.46万元,增加17.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万元,决算数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2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1.6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38.32万元,完成预算的76.64%,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7.09万元,增长22.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老旧导致维修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2.36万元,降低44.6%,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列支了一部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9.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7.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3个,共涉及资金28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武功山旅游法庭工程”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法庭各项费用做到了严格开支,并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进行定期公开,确保了经费收支公开、透明,达到了绩效监控、评价的目的。
组织对“芦溪县人民法院”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7.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评分,自评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武功山旅游法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武功山旅游法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武功山旅游法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168.38万元,完成预算的33.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公楼基础项目基本建成;二是通过绩效量化评价使得开支更加透明。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经费不足,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二是项目绩效指标量化标准制定尚有改进之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下年度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经费压力的影响;二是细化绩效量化指标。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decc21469ba506a7&class=enclosure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