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村(社)“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好村(社)“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关,建议取消了4名不符合“两委”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为确保芦溪县村(社)“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芦溪县法院充分发挥联动效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芦溪县131个乡镇村(社区)694名“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从严审查。经审查发现,有4名候选人或受到了刑事处罚,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相关的任职条件,芦溪县法院遂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复函,建议取消该4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芦溪县法院的复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其建议也被相关相关部门采纳。
据了解,芦溪县委县政府此前出台了有关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推荐为村(社区)干部候选人,芦溪县法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事前监管、事中参与、事后服务,全力配合好村(社)“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过此次审查,也促使其他1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